司法温度破坚冰 一日和解显速度
每一起执行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法律文书的兑现,更是司法温度与民众期待的“双向奔赴”。近日,来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杨鑫洲、彭喜两位干警,通过灵活沟通与善意疏导,成功促成一起装修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让双方当事人双双握手言和,赢得真挚赞誉。
2021年7月,王珍(化名)委托李芳(化名)装修房屋。装修完工并入住后,王珍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结清88800元尾款,仅向李芳出具欠条。后经多次催收,仍余27700元未付。协商无果后,李芳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珍在生效后90日内支付该笔款项。
然而判决期限届满,王珍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接手案件后,执行干警杨鑫洲、彭喜迅速调查王珍的财产状况,却发现其名下并无足额存款或其他可直接执行的财产。面对僵局,他们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决定前往王珍家中实地了解情况。
“法官,我不是想赖账,这几年生意亏损实在拿不出钱,能不能再宽限一段时间?”面对上门的干警,王珍态度诚恳地道出难处。
通过深入交谈,干警了解到王珍确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但其仍有意愿履行义务。如果简单采取强制措施,不仅可能激化矛盾,也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判决必须履行,但我们也理解你的实际困难。”杨鑫洲耐心与王珍沟通,“如果一直拖欠,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这不仅影响你的个人信誉,还会对你今后的经营造成更大障碍。不如我们一起想办法,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王珍态度渐渐松动。杨鑫洲抓住时机,同步与申请执行人李芳沟通,说明王珍的实际处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法官这么耐心调解,我也不能辜负这份诚意。”王珍深思后表态,“我今天就去筹钱,争取把这事了结。”
在干警组织下,双方当天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珍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将27700元当场转入法院执行账户,李芳也欣然领取款项。一场纠纷,在执行干警的温情调解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此案是我们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次实践。”杨鑫洲在执行手记中写道,“通过走访了解实情、引导双方协商,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协议签订当日即履行,使双方从漫长的诉讼执行过程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柔性司法,为民解忧。来凤县人民法院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运用执前督促、执前和解等柔性方式,灵活化解矛盾,努力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转化为“放心事、顺心事、暖心事”,为构建和谐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