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综合施策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编辑: 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8-12-13 11:08:37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12月13日,来凤县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货款近33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何某某自2014年至2016年期间向某建设公司在来凤县仙佛寺的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2016年4月20日,该公司尚欠何某某商品混凝土款325420元。项目负责人宗某某向何某某出具欠条一张,并加盖公章。后该公司一直没有向何某某支付所欠商品混凝土款,何某某随后向来凤县法院起诉,来凤县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向何某某支付所欠商品混凝土款。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也未主动履行义务,何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措施一:拉入黑名单

来凤县法院依法将该公司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致该公司无法开展某些业务,该公司负责人才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先偿还一部分货款,并与申请执行人何某某达成执行和解。该公司在支付5万元标的款后被从黑名单中解除,但对于剩下的标的款却不再支付。

措施二:冻结银行账户

何某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冻结该公司相关账户,冻结标的款项13万余元。该公司再次联系到执行干警,冻结账户会给公司带来诸多不便,并表示账户解冻后会主动履行义务。

措施三: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该公司的故伎重演,申请执行人何某某明确表示拒绝,并向法院申请以拒执罪追究该公司刑事责任。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该公司最终还是不敢再“赖下去”了,通过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剩余28万元标的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何某某,该案最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