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欠钱不还 公安协调助执行
编辑: 综合办公室来源: 来凤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07-18 14:43:26
近日,来凤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覃某某与周某某、谭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来凤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9日立案,后于2022年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谭某某需要对周某某的债务在32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覃某某于2022年7月4日到来凤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另一被执行人周某某下落不明,故承办人张某甲法官把覃某某和谭某某喊到办公室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谭某某需按照协议每月给申请人覃某某还款。
后来由于被执行人谭某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故申请人覃某某又于2023年2月28日到来凤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承办人张某乙法官经执行系统查控未发现谭某某有任何的财产线索,后通过调查发现谭某某系来凤县公安局职工,于是在2023年4月3日向来凤县公安局递交了协助函,要求公安局协助协调督促谭某某履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的还款义务。
然而,谭某某依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于是,张某乙法官于2023年7月12日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扣划通知书交到来凤县公安局财务,要求来凤县公安局每月对谭某某的工资进行扣划,直至所有的执行款履行完毕为止。
来凤县公安局按照要求每月将谭某某的工资打入了法院账户,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