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旧案“不再沉睡” 申请人赠锦旗致谢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9-06-25 11:48:57

6月2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潘某某来到来凤县法院,将一面写有“尽职履责为民解忧,公正严明法律卫士”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赠与我院执行局,表达对法院执行法官的谢意。

申请人潘某某与被执行人来凤某汽车维修服务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某汽车维修服务站于2007年4月向潘某某借款2万元,却未按约定还款,潘某某将该站诉至法院。2009年,经法院审理判决,来凤某汽车维修服务站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借款利息。判决生效后,某维修服务站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潘某某遂申请法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汽车维修服务站已经歇业,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局只能终结执行程序,并告知潘某某若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或线索时可申请恢复执行。

今年2月,潘某某申请恢复执行,该案到了执行法官李申忠手中。由于这是一起长达10年的旧案,李法官十分慎重仔细的查阅卷宗,分析案情,发现该维修服务站实为个体工商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李法官遂将被执行人变更为该汽车维修服务站的经营者彭某志。然而彭某志早已不知所踪,李法官又着手调查彭某志的财产状况,发现彭某志名下无一开户信息,长久以来的执行经验告诉他,这不符合一个正常人的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此人在规避执行。果不其然,经过深入调查,彭某志为躲避执行,现已改名为彭某海。李法官又将该案的被执行人变更为彭某海。鉴于彭某海下落不明又恶意改名逃避执行,李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彭某海的财产状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查,彭某海的一处银行账户上尚存有9100元,为了避免彭某海转移财产,李法官迅速前往银行对此笔款项进行了冻结扣划,将钱款交到了申请人潘某某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