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车主忘锁车门 小偷盗走9700元

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9-07-10 14:44:12

车门没有被撬,车上的钱包却不翼而飞,银行卡中的钱也被盗刷,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车主忘记锁车门。近日,来凤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19年1月9日上午,张某在来凤县翔凤镇精神堡好利来超市对面,发现一辆未上锁的小车,张某走到该小车的驾驶室边,拉开车门,将车主放在车内的一个皮包盗走。张某离开现场后,拿出皮包里的钱包和VIVO手机,就将皮包丢弃。随后将钱包内的三张银行卡,用三张银行卡背面写的数字在自助取款机上盗刷银行卡中的现金。张某分五次将其中两张银行卡中的9700元现金取走。取完钱后,将银行卡丢在附近的垃圾桶内。张某盗窃所得赃款部分用于购买毒品吸食。另查明,张某2016年曾因犯盗窃罪获刑。

来凤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为吸毒而盗窃,可对其从重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700元发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