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一七旬老汉寻衅滋事被判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5-08 15:23:1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年近八旬的老人,本该安享晚年,不曾想“精力旺盛”的唐某某却多次无事生非,随意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来凤县法院近日审结该案,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某,男,1941年生人。该唐分别因不满同村与其发生过冲突的李某某被列为低保户而辱骂村支部书记唐某余;因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出现纰漏但已经纠正到位的情况下而辱骂村支部书记唐某余;在其已经获得政府分配的安置房之后,仍要求政府为其已成家且不符合享受安置房条件的大儿子分配安置房,多次辱骂村支部书记唐某余,在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及民警劝说之后仍然强行住在村委会;在其被要求按程序办理低保时,在旧司镇行政中心办公楼辱骂该镇工作人员。另查明被告人唐某某因故意伤害罪于1995年被来凤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在已经取得安置房和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情况下,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多次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系年满七十五周岁之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有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综上,依法判处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