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爱情

作者:建始县人民法院 范正宪
来源: 恩施州人民法院 时间:2012-08-01 19:43:00

   什么是爱情?教科书上找不到标准答案,现实生活中,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职业、不同地位、不同阶层的人等,亦有着不同的答案。

   诗人赞叹:爱情是心灵相撞迸发出的热烈火化,绚丽多彩,美轮美奂,是最完美的激情组合演奏出的最美妙动听的人性乐章。这是艺术化、理想化的爱情。
   哲学家分析: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两者是辨证对立的矛盾统一体,得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辨析。这是生活化、现实化的爱情。
   社会学家描述:爱情是两性相悦,发于内心,成于自然,随后以一纸婚书予以捆绑,便于完成人类繁衍生息、社会延续之神圣使命。这是自然化、世俗化的爱情。
   政治家评说:爱情或许是桥梁,也许是纽带,可能是筹码、是交易,甚至是经济或者战争。这是政治化、经济化的爱情。……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虽然各有其理,但都无法得到所有人的认同。

   我在基层法院工作了近二十年,平时接触得最多的民事案件,就是婚姻纠纷了。

   初到法院时,常听老法官们讲,在上世纪六十至八十年代,许多人也知道有“婚姻自由”,但“离婚”一词,对大多数人来说,却是难于启齿乃至羞于启齿的。再看看现今的小夫妻们,平日里拌个嘴、斗个气什么的,张口闭口则是“离婚”、“分手”云云,就如同说“上街买菜”、“下班回家”那样自如,那样频繁。有的视婚姻如儿戏,“闪婚闪离”随意而为,全不在意;有的以“离婚”相要挟,动辄脱口而出,屡试不爽;恋爱时的浪漫甜蜜,早已随风远去,婚前的山盟海誓,经不起现实轻轻的敲击。婚姻在他们眼里,似乎没有任何约束力,更没有所谓的神圣感。

   因此,我总觉得,在如今相对脆弱的婚姻里,好像少了点什么。离婚的缘由纷繁细琐甚至千奇百怪。诸如改革开放带来的婚恋观的巨大改变,社会变革给家庭造成的全面冲击,漂泊四方的打工生涯与留守家园的艰辛岁月之间的纠结,灯红酒绿的诱惑,性格上的差异,生活上的压力,相处中的矛盾等等,不胜枚举。但细究起来,这些只是表象,婚姻责任感的缺失和夫妻相互忠诚意识的弱化,才是导致离婚浪潮迭起的根源。

   作为法律人,我不是要对离婚现象横加指责,更不是要对离婚当事人作出法律以外的评判。我只想说,爱情是水,婚姻是船,责任是舵,忠诚是帆;水越清澈,船越欢畅,舵越稳固,帆越高扬。遇到风浪并不可怕,用心掌舵,专心扬帆,悉心护船,定能抵达幸福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