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执结一起人身权纠纷案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2-09 16:34:01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来凤县翔凤镇一姐弟因家庭土地分配发生矛盾,姐姐一家将弟弟殴打致伤住进医院,被法院判决支付医疗费。近日,来凤县法院执行局成功将该案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张某菊系申请人张某周的姐姐,双方因家庭土地分配发生矛盾。张某周到张某菊处毁坏财物,引起双方扭打,姐弟俩均被来凤县公安局给与行政处罚。张某周寻衅滋事在先,应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菊一家对张某周实施了殴打行为,应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双方过错责任比例,申请人张某周负20%的责任,张某菊负80%的责任。来凤县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张某菊赔偿张远周医疗费等费用合计5301.53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菊一家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定义务。执行局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公安机关当初分别给与双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张某菊一家三口均被行政拘留,张某周因住院治疗未被执行行政拘留,张某菊一家心有不服。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张某周被行政拘留十日。在对张某菊一家讲明道理,释明法理的情况下,该案顺利执结。

每一个案件的执结,不仅需要找到被执行人和财物,更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法院做大量的明理释法工作,最终才能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