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依法将两名拒执“老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3-28 14:58:43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近日,来凤县法院依法分别将被执行人姚再如、张菊香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移送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向某华与姚再如借款纠纷一案,经来凤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16)鄂2827民初719号民事调解书,被告姚再如偿还原告向某华借款本金88万元。调解生效后,姚再如在偿还10万元后拒不偿还剩余款项,然后不知所踪。原告依法申请来凤县法院强制执行,来凤县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姚再如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查封其一套房屋和两辆大型货车(未实际控制)。姚再如后将货车转卖他人(未办理过户手续)后购买了两辆新大型货车。来凤县法院先后请求公安机关对姚再如进行临控及发布悬赏公告,均寻而不得。鉴于姚再如故意躲避执行,隐匿转卖财产,致使法院判决无法履行,来凤县法院遂以其涉嫌拒执犯罪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覃某英与舒桂生、张菊香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来凤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16)鄂2827民初字1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舒桂生、张菊香赔偿覃某英及家人196762.66元。判决生效后,张菊香、舒桂生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院认定其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被依法驳回。来凤县法院经调查了解,张菊香、舒桂生新修房屋一栋且装修豪华,二人在出租车公司营运出租车两辆。在执行过程中,张菊香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先后多次在省、州、县上访;到法院大吵大闹,严重扰乱法院办公秩序。来凤县法院于2017年9月20日依法将张菊香司法拘留15日。鉴于张菊香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多次无理上访,致使法院判决无法履行,来凤县法院遂以其涉嫌拒执犯罪,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民合法权益必受法律保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不容践踏。来凤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两起案件的移送,标志着来凤县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犯罪行动帷幕拉开,也为“老赖”们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