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伤人后拒赔偿 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促执行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6-29 10:18:43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男子伤人后拒绝赔偿,近日,来凤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被执行人沟通和释法说理,促使其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申请人候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候某女儿与彭某存在感情与金钱纠纷,2017年1月,候某携带一把杀猪刀藏匿在外套内来到彭某家,在与彭某接触时,双方因言语不和引发冲突,彭某用竹棒将候某打伤,损失程度为轻伤一级。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彭某赔偿候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彭某拒不履行。执行阶段,来凤法院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联系到彭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彭某表示自己没钱,并且对候某十分不满,认为是其先挑起事端,不愿意赔钱给侯某。了解到彭某的思想动态后,执行法官改变执行策略,从法律到情理做其思想工作,向彭某讲明判决已经载明候某存在过错,需自行承担30%的责任,而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执行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彭某终于表示愿意还钱,但需要一点时间筹钱。考虑到彭某的经济状况,执行法官同意给予彭某两个月的宽限时间,但时间一到,必须还钱。没过多久,彭某如约向法院缴纳了全部2万余元的赔偿款,执行法官收到赔偿款后立即将钱款转交给了申请人候某,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