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腿脚不便 来凤法院山沟沟里开庭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6-11-22 15:49:34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向中兴 司欣梅)11月21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在大河镇牡丹坪村的一处山沟沟里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某已年近八旬,考虑到当事人腿脚不便,来凤法院将法庭搬到了老人平时放牛的地方,在山沟里完成了审判全过程。

12岁的小小潘与潘某是叔侄关系。2008年,小小潘的父亲因病去世,小小潘的父亲与潘某有一块共有土地,几年前,潘某将这块土地以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此款已全部用于潘某个人的医疗开销。小小潘的母亲得知这一事实后,于今年9月以小小潘的名义将潘某起诉至来凤法院,要求平分7万元卖地款。

经来凤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小潘放弃平分卖地款,潘某同意由小小潘继承自己的所有财产。

一直以来,来凤法院注重加强司法便民,尽可能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有效解决涉诉纠纷。

一直以来,来凤法院注意加强司法便民,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尽可能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有效解决涉诉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