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盗贼偷遍鄂渝湘疯狂作案六十五起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1-03 09:31:11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来凤县旧司、大河两盗贼黄某平、杨某全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期间疯狂作案65起,“足迹”踏遍鄂湘渝三省市,涉案金额八万余元。近日,来凤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 2017年3月至6月,被告人黄某平为实施盗窃,雇请被告人杨某全驾驶面包车在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湖南省龙山县,重庆市酉阳县等多地入室盗窃,作案62起。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黄某平为实施盗窃,雇请外号叫“矮子”(身份不明,未到案)驾驶汽车、摩托车在湖北省来凤县、咸丰县入室盗窃5起。另查明, 2013年被告人黄某平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来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平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796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全明知被告人黄某平实施盗窃仍积极协助,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81596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黄某平、杨某全到案后认罪态度、犯罪中的作用、累犯的情况判决被告人黄某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杨某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