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不陪衬 退休不褪色

——记来凤县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陈龙福
编辑: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6-05-23 14: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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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福是来凤县教育系统一名退休老干部,自2005年至今担任来凤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已经11年了。他曾连续三年被来凤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担任人民陪审员至今参加庭审达1000多次,年均参加庭审100次左右,最多曾达180次。在来凤法院,大家都喜欢称他为 “陈老师”,我想这个称呼饱含了大家对他的尊重和认可。

皓首穷经志学问,老骥伏枥雄心在。陈老师今年已经70岁了,本应颐养天年,但他却乐此不疲地坚守在人民陪审员的岗位上。当我问到他为什么要当人民陪审员的时候,他郑重地讲道:“我是经过教育局推荐,报法院并经人大任命的,还没有退休的时候就已经是人民陪审员了。”从语气当中我能感受到他对人民陪审员这个身份的认同和自豪,也能感觉到一股热情和激情扑面而来。认同才能把本职工作做好,自豪才能做出一番事业,干事创业需要的就是这种精神。2016年是陈老师第三届人民陪审员任期的开始,当我问到他身体能不能禁受得住长时间的庭审,想不想休息一段时间的时候,陈老师讲:“人老了就要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当人民陪审员这么久,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当然还有领导的肯定和法院同事的帮助,如果身体允许,我还会一直干下去的。”我被陈老师这种精神感染着,这是一种不服老的精神,是一种不甘于平庸的精神,是一种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他用自己的付出换取精神的充实和对社会的贡献,我要为他点赞!

辛勤换得艺精进,法庭内外显忠心。当问到他第一次当陪审员的感受以及成为一名优秀人民陪审员需要做哪些工作时,陈老师讲:“当我第一次参加庭审的时候,我一言不发,就像审判台上的泥塑。参加合议庭也只是附和法官的意见,那使我尴尬内疚。我现在家里有法律方面的书籍几十册,我也随时关注两高的司法解释和社会热点事件,同时参加了院里、州里、省高院的陪审员培训,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培训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陪审员,更好地去履行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一个合格的陪审员还要做好一个宣传者和协调者。向你身边的人去宣传法律法规,去消除他们的疑惑,去消除他们对于对法律和法官的误解;有时候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由于我们身份的优势,我们能够更好地起到一个调解作用,对于案件的审理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作用的。既然法律给了我们这个权利,我们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忠于人民,心存正义,敬法慎独,积极参审,慎重表决,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在大多数人看来是“陪衬”,是“陪而不审”,是“审而不议”,是“议而不理”,陈老师用自己的努力为人民陪审员代言和正名,我要为他点赞!

采得百花成蜜后, 为谁辛苦为谁甜?担任人民陪审员十多年,总有一些感慨,也总有一些事令人难忘。感染我的还有陈老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陈老师除了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外,还兼任教育监督员,文明单位创建监督员和教育战线党建工作指导员,事情虽多但是总能按时参加审判工作,从未影响过一次庭审。如果有事他总会提前安排好,给主审法官做出工作调整留出时间。年末都是法院格外忙碌的时候,审判任务重,一天开三四个庭是很常见的事情。2012年腊月,陈老师左腿已疼痛多日,上楼梯都很困难。为了把两个案子审判完毕,完成工作任务,他坚持参加庭审而没有请假,在准备开庭的时候,左腿疼痛得不能动弹,病倒在审判台上,最终被送到医院诊断为左腿静脉血栓,病情十分危急。后经治疗痊愈,但是没多久就又在审判台上看到了他。人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陈老师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我要为他点赞!

陈老师是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他做到了陪审不陪衬,退休不褪色,我想他的精神是充实的,他的生活是有意义的,他的人生是有价值的!我从陈老师身上学到了三点:学习。学习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学习是不断进步的保证,学习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热爱。一个不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很难在岗位上有所作为,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责任。每个人对要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履职尽责终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