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为煤矿工人集中发放执行款

编辑: 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9-02-13 10:07:12

来凤法院网(通讯员 刘仲)2月13日,来凤县法院绿水人民法庭开展恩施州大顺发煤矿有限公司工人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为20余名煤矿工人集中发放了30.83万元工资。

2014年前后,申请执行人唐某某、胡某某等20余人受雇于恩施州大顺发煤矿有限公司从事煤矿作业。后经结算,该公司共拖欠唐某某、胡某某等人工资款项65.73万元。唐某某等煤矿工人随后将该公司起诉至来凤县法院。后经来凤县法院绿水人民法庭调解,该公司承诺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工资。2017年1月23日,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工资,来凤县法院向唐某某等人集中发放了36.41万元执行款。2019年春节前夕,经来凤县法院绿水人民法庭多次督促,该公司最终将剩余30.83万元标的款(含执行费)转账至来凤县法院账户。

为确保煤矿工人外出务工前顺利领到工资,来凤县法院绿水法庭在节后上班便立即通知了唐某某等人到法庭集中办理领款手续。至此,一起涉及20余名煤矿工人的涉民生案件圆满执结完毕,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