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眼就打人 两嚣张男子寻衅滋事获刑

编辑: 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9-04-24 15:10:19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只因觉得对方看了自己一眼,便动手打人。近日,来凤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舒某、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9月18日23时许,舒某与刘某某在来凤县翔凤镇一宵夜摊吃宵夜时,舒某认为邻桌的被害人向某某看了他一眼遂对其心生不满,便开口辱骂被害人向某某等人,双方开始对骂,并发生打斗。后警察赶到将几人带走,整个打斗过程中双方各有受伤。经鉴定,向某某等三人的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案后,舒某与刘某某的亲属与被害人协商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医药费损失18000元,被害人对二人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另查明,舒某、刘某某曾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来凤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刘某某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可从重处罚;二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积极参与,作用相当,可不区分主从犯。综上,根据被告人舒某、刘某某寻衅滋事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