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简介

时间:2012-08-06 11:31:00

   


   

来凤县以凤凰飞临的传说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建县。它远处湖北省西南边陲,地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鄂-湘-渝三省(市)要冲,南邻湖南省龙山县,西接重庆市酉阳县,东北与本省宣恩县、咸丰县相连,有湖北“西大门”之称。总人口24万(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约占62.5%,国土面积1339平方公里。工业经济以卷烟工业为龙头,以能源、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骨干。县城城县面积10平方公里,建有大型专业市场40多个,被誉为“五陵明珠”。

来凤人民法院位于翔凤镇武汉大道,前身为来凤县人民政府司法科,始建于1950年6月,1953年7月正式成立来凤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内设机构18个,辖5个基层人民法庭,现有干警80人,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45名,78%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007年,来凤法院筹资808万元,建成了建筑面积6060平方米的新审判大楼。同时,总投资66.8万元的三胡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综合楼,于2006年3月竣工落成,投资49万元的旧司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于2007年10月竣工落成,投资104万元的大河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于2009年12月竣工落成,分别成为其乡镇的标志性建筑。新建的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和各人民法庭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极大地改善了我院的审判环境。

建院以来,来凤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活动和亲民爱民的司法作风,展现了人民法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高水平的司法技能以及司法为民的良好风范,圆满完成了各个时期的审判和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来凤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中院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建院,公信立院,业务强院,廉洁治院,科技兴院”建院方针,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实现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来凤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