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务实举措
——来凤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 张雄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4-07-19 13:34:49

7月18日,来凤县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审议了《来凤县人民法院“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改革先行试点创建实施细则》《来凤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来凤县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五项措施》等文件,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谊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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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更是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全院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效整合资源,汇聚多方力量,多措并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创建要聚焦重点,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成立由法院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专职委员、执行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改革先行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先行区试点各项工作内容。强化与县营商办、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沟通联系,协同推进各项任务。二是要强化工作统筹,完善相关机制。按照《来凤县人民法院“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改革先行试点创建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先行区试点创建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强化督办落实,力争落地见效。适时召开组织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及时分析试点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堵点,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