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一男子酒后驾驶撞坏大门被判刑罚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2-28 15:48:47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明知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上路,结果被民警抓个正着。近日,来凤县百福司镇一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来凤县法院判处刑罚。

90后男子林某于2017年2月18日21日30分酒后驾驶面包车向百福司集镇行使,行至百福司镇中心医院门前时,车子冲上人行道,将一移动营业厅的大门撞坏。百福司镇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并指定医务人员对被告人林某抽取了血样。经恩施州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林某血样样本进行检测,其乙醇含量为95mgg/100ml。案发后,林某对已损坏的们进行了修复。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在犯罪后自愿认罪且修复损坏的门,依法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宣告缓刑。判处林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