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盗窃财物 来凤男子3年躲藏终获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09-18 15:27:49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逃犯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见不得光、整天担惊受怕?最近,25岁的来凤男子终于结束了3年颠沛流离的逃亡之旅,等待他的将是平静的牢狱生活。

王某及滕某(己判决)窜至来凤翔凤镇桂花树武汉大道二小区,盗走了被害人李某停放在其租住楼外一辆价值人民币4725元的“鑫隆”牌LX125-5 8型男式两轮摩托车。后二人驾驶该摩托车往百福司方向行驶,当行至百福司镇廖家坝大桥时,滕某被当地派出所夜巡队员抓获,慌不择路的王某竟然跳河逃跑,没想到这一逃就是三年时间。2017年5月31日王某被浙江省义乌市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另查明,王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7月21日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72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