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2-02 14: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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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向代华与被执行人姚再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姚再如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向代华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姚再如,男,1971年2月5日出生,苗族,住湖北省来凤县三胡乡大塘村9组8号,身份证号:42282719710205185X。

执行依据:(2016)鄂2827民初719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姚再如在2016年9月25日前向向代华支付欠款88万元(已支付10万元,尚欠7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300元,执行费6650元。

悬赏期限: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28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姚再如下落及藏匿地点,并协助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或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有效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18-6279968

联系人:吴法官136357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