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弯着腰瘸着脚到来凤法院执行大队交钱来了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11-21 1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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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彭慧玲 王征)潘某某(申请人)在陈某某(被执行人)处花23万买了一套房屋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房后因陈某某未按合同约定为潘某某办理房产证,经市法院调解,确认双方合同失效,陈某某应退还潘某某购房及装修款共计245000元。

因陈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将钱退还,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恩施市法院经过调查发现陈某某在恩施盛家坝有一养牛场,并裁定将其养牛场九十余头牛进行查封,随后执行到位2万元。

案子转到来凤法院执行局立案,案件承办人张军法官调查完案件情况后决定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将其拉入黑名单。尽管陈某某因严重腰椎突出导致其不能站立行走,但其清楚知道自己被拉入黑名单的利害关系后,果断想办法拿出七万元现金送到恩施市法院六楼来凤法院执行大队并表示待自己的牛出栏以后将剩余的的钱款尽早归还潘某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待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被拉入黑名单,被公安联网缉拿,四处逃窜知道后果严重后才来履行义务为时已晚。无视法律,背信弃义,终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