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来凤法院召开听证会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李申忠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5-11-21 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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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申忠)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贯彻阳光执行,2015年11月20日下午,来凤县人民法院就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朱某、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召开执行听证会。

   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15年4月20日向来凤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扣押了朱某、邓某所有的挖机一台进入执行程序后,案外人樊某于2015年11月12日提出执行异议,称该院扣押的挖机是案外人所有,并请求法院解除扣押。为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院决定召开执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异议人樊某称其已经于2015年3月25日与朱某、邓某签订了挖机转让协议挖机现在应该归其所有,与朱某、邓某无关,法院的扣押对其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围绕樊某的异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异议人按照法律程序,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与看法,并进行举证、质证。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将认真合议后择日对此案进行裁判。

  执行听证会的成功召开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正,提高了法院的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