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感悟】民二庭张秀琼
——总有意外惊喜

编辑: 法院办公室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07-04 10:17:00

我们是司改后招录的第一批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辅助审判人员的审判工作。而作为书记员则要做好庭审记录以及庭下的细碎记录和资料整理工作。 自2017年4月1日入职以来,在法院工作已近三个月了,虽然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小惊喜还是有些意外。

庭审记录,数字化法庭未进入法庭记录前,需要准备一个电子版的记录模板。审判员依据证据厘清事实,找出真相,作为负责这个过程记录者,准确的记录即是见证正义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一种保护。记录原则是当事人说什么记什么,当当事人反复陈述与表达过于口语化时,对于信息的把握不够准确,记录时有点手忙脚乱,导致有时记了删删了记,好尴尬,还好有当事审判员的帮助,与当事人的理解,才能顺利完成初次的开庭审理工作。庭审不单是打字,由于之前没有接触过法律相关工作,对于一些法律专业术语听不懂,庭审程序不清楚,拖了庭审的进度,后面还需要向前辈们多学习,熟练掌握记录要点,才能在庭审中,享受这种见证侦稽的乐趣,感受这种人与人灵魂之间近距离的博弈。

我们也是卷宗清洁工,卷宗整理工作简单,重复性的工作却需要足够的耐心与细心。庭审后我们需要将各种证据资料按条理整理,还需要将不足的材料补全,装订成册以备后续的查询与检查。

社会主义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庭后我们还需要与当事人接触,给当事人送材料,协助审判员给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我本身之前对于法律也是所知不多,第一次给当事人送材料,当事人很严肃,我又不能对他提出的情况作出正确解释,拿了送达回证马上逃走了。而有些被告当事人,对于自己作为被告上法庭是非常反感和抵触的,在他们看来这对自己名声不好,认为被人诉之法院等于自己真的有问题,其实不然,法院本就是一个中立的审判机关,作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只有自己有足够的知识储备与心理素质才可能把当事人的工作做好,同时这也让我看到,如今还是有部分公民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比较淡薄,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选择了贡献,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能够正确的了解法律,并正确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并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