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关于特邀调解员 监督热线的公示
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4-01-17 15:19: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指派法官指导委派调解工作,规范调解行为,提升调解质量。法官对调解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特邀调解员,可以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方式监督。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无法胜任职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其从特邀调解名册中移除。”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特邀调解员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监督热线予以公示,凡发现我院特邀调解员违法违规调解行为的,请与我院督查室联系。
监督热线:0718-6226038
来凤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