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横行乡里 寻衅滋事终被判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10-17 09:13:21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是讲人到了七十岁时的时候,在为人处事的方方面面都成熟,做事的时候就基本不会犯错,而不是说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而,来凤革勒车镇桐麻村74岁老汉周某清却多次辱骂、恐吓、殴打村民和村干部,不仅逾越了规矩,更是触犯了法律,来凤县法院近日对周某清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审理。

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被告人周某清在来凤县妇幼保健院门口,碰到本村村民林某海。遂拦截林某海,并以要对其殴打的方式威胁、恐吓林某海。被告人周某清认为村组干部周某某在填写上报资料时不实,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对周某某怀恨在心。2016年1月、3月、5月曾多次当众或到周某某家中对其进行辱骂并扬言要殴打周某某。7月31日周某清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对正在赶集的周某某及其小女儿进行殴打、辱骂。经来凤县民族医院法医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周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另据多名村民证言证实:周某清横行乡里,爱扯横皮,曾因各种琐事辱骂、殴打多名村民。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清多次拦截、辱骂、恐吓、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被告人系满六十五周岁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周某清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