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四项措施全面促执行案件和解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李申忠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5-07-10 14:40:3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申忠)2015年7月7日,我院通过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两起借款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均对法院的执行结果感到满意,并对执行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我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始终把稳定放在首位,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充分发挥和解执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创造性的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和解措施。

一是亲情感化,加强沟通促和解。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等不宜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交心谈心,注重促进双方感情交融,通过换位思考,使彼此获得理解。

二是耐心稀释,开动思想促和解。执行案件中有些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人又不依不饶,极易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以“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纷争有恒心,排忧解难有诚心”的精神,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解。

三是张弛有度,刚柔并济促和解。对于有一定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拘留等措施,对其形成震慑作用,然后再进行细心劝解,释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刚柔并济,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四是集合智慧,多方配合促和解。对于对抗情绪大,无法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一切社会关系,与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协调配合,发动当事人亲戚朋友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促成执行和解。